實施目的
配合國家兵役政策推動,教育部於112年公布「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」,義務役期由4個月將恢復為1年,支持就學役男在就學期間同時完成服役及修畢學位,學生可依其規劃選擇是否參加。
適用對象
94年次以後出生,112學年度起入學學士班就讀之役男。(以下簡稱就學役男)
申請單位
欲申請者,日間學制學生請洽學務處軍訓暨校安中心,進修學制學生請洽職推處進修教學組;休復學、選課及課業輔導等問題,請洽校內各相關單位。(如下表)
項 目 |
說 明 |
諮 詢 單 位 |
預 定 時 程 |
申 請窗 口 |
1.告知就學役男申請服役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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軍訓暨校安中心#121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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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學期9月/下學期2月 |
修 課學 分 |
就學役男因申請就學期間服役,得提出申請並經核准後超修六學分,不受本校選課須知第二點有關每學期選課學分數上限之限制。 |
課務組#11101~111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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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選課時程上網選課 |
暑 期修 課 |
1.本校開設之暑期課程,若有就學役男申請修讀者,其修課人數下限不受本校暑期修課要點之相關限制,其選課學分不得超過十六學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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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務組#11101~111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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暑修選課時間依課務組公告時程 |
跨 校選 課 |
1.就學役男申請就學期間服役,如遇課程衝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選課時,得申請他校校際選課,相關作業仍應依本校校際選課要點所規定之程序及期限內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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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務組#11101~111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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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校選課申請時間依所選學校選課時程辦理 |
休 學復 學 |
1.就學役男向註冊組申請預定休學證明書(PDF)(DOC),繳回戶籍地公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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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組#11202~112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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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、復學依學則相關規定及本校行事曆時程辦理。 |
提 前畢 業 |
符合提畢資格之就學役男,應在三年級下學期或四年級上學期學期考試結束成績確定後,次學期註冊日前提出學生成績優異暨彈性修業役男提前畢業申請書(PDF)(DOC)(需加會軍訓暨校安中心)。 |
註冊組#11202~112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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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級下學期或四年級上學期學期考試結束成績確定後,次學期註冊日前提出申請。 |
學 習輔 導課 程銜 接 |
(一)就學役男服役後復學規定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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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學系系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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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規定
國立屏東大學學則(連結)
國立屏東大學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課務規則(連結)
國立屏東大學學生學業輔導辦法(連結)、流程圖(連結)國立國立
參考資料
教育部「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措施常見問答」(連結)